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35亩机动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4-05-14 17:03:56   浏览次数: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估价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XZCQ24167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35亩机动地经营权

8.4万元

8.4万元

2024年5月14日至

2024年5月22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住   址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35亩机动地经营权

所在地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

标的明细

标的四至

东至:吴京仗等农户口粮地

南至:坡下路

西至:中至河滩杨树

北至:亓家庄村口粮地

坐   落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

土地权属

□国有           集体

土地性质

耕地□园地 □养殖水面  □畜禽饲养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四荒地  □其他       

原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标的简介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拟转让面积35亩,拟转让期限为4年。已通过村民委员会确认,中至镇政府同意。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 准

批准单位

中至镇政府

批准内容

同意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机动地承包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估价依据

估价机构

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

估价日期

2024年4月15日

估价结果(万元)

8.4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8.4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约定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经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能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只能种植经济作物,不能进行建筑建设,如有违反,需限期拆除并罚处10倍承包费的罚金。

4、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须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0.8

交纳时间

保证金定于2024年5月22日前交至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名称:五莲县中至镇于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帐号:2630042794205000011530;开户银行:农商行中至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由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交易。

收费标准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图片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申加芳

电话

17806331670

地址

中至镇党委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