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交所被评为日照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发布时间:2021-06-18 13:48:36 浏览次数: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25 阅读:1460次
近日,日照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公示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暨日照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蓝交所”)被授予日照市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蓝交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恪守商业信誉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秉承“公平、效率、共赢”的宗旨,不断提高全员依法守信服务客户、提升客户“四感”的主动意识,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蓝交所将继续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断提高信用水平,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