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处置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处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SWZC230991 | 挂牌价格 | 2090.35万元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09 |
项目状态 | 到期撤牌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2-2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WZC230991 | 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处置项目 | 2090.35万元 | 2090.35万元 | 2023-11-09至2023-12-20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 |||||||||
住 址 | 日照市山海二路以南、潮石路西侧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处置项目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 | ||||||||||
标 的 明 细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日照市海曲东路北北京路西兴业王府金座 025 幢 01 单元 203 号 | 635.5 | 150 | ||||||||
2 | 日照市怡海园 A 型别墅 016 幢 00 单元 00-101 号 | 1454.85 | 400 | ||||||||
合计 | 2090.35 | 550 | |||||||||
产权隶属 | 区属 | ||||||||||
标的性质 | 国资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包含两个标的: 标的1位于日照市海曲东路北北京路西兴业王府金座 025 幢 01 单元 203 号,建筑面积约365.2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目前为闲置状态,标的房产无抵押、租赁,权属清晰。 标的2位于日照市怡海园 A 型别墅 016 幢 00 单元 00-101 号,建筑面积约799.3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别墅,目前为闲置状态,标的房产无抵押、租赁,权属清晰,该房产权利人为青岛龙瑞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 3、以上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润宇房估字第 2023-15062 号及鲁润宇房估字第 2023-15067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5、看房联系方式:王主任 18063366728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高新控股关于处置东升地毯闲置房产的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润宇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A.核准 □B.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0月26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9 月 15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润宇房估字第 2023-15062 号及 鲁润宇房估字第 2023-15067 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090.35万元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090.3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具备办证条件后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调和配合。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除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须由转让方承担的外,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受让方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标的1为150万元,标的2为4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20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2 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2090.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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