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5123 | 莒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25.23万元/三年 | 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6月3日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莒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 |||
住 址 | 山东莒县城阳街道青年南路7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莒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 | ||||
标的明细 | 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可下载。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出租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莒县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莒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乡镇兽医站部分房屋出租的批复 莒财资〔2025〕7号 | ||||
批准日期 | 2025年5月13日 | ||||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 评估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4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金丰咨报字(2025)第213号 | ||||
标的评估值 | 8.41万元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5.23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不得转租,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等,负责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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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603901485510088000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 |||||
转让底价:8.41万元/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B座8楼 | |||
联系人 | 房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