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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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 LSWZC25237 挂牌价格 0.36万元
标的类别 实物资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15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9-19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5237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0.36万元

0.36万元

2025年915 

2025年919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55号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

 

 

 

评估价格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废旧资产

0.36

0.1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

日照市市级政府公务仓回收资产处置审核表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元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2日

评估报告文号

鲁元德评估字(2025Z-013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0.36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3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整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自行承担拆除及清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全责,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3日完成资产清运工作,具体时间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0.1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60390148551008800134

保证事项

该标的意向方须查看标的后并取得《标的查看证明》后方可报名,意向方须与《标的查看证明》上的名称一致;联系电话:0633-8788537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5个周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 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3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房经理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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