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27 09:37:45   浏览次数: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5252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25.98万元/三年

20251027

20251031

出租方

基本情况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350号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属土地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龙泉路与学院路交汇东北

标的明细

    该项目为山东省日照市原莒县公路局沥青厂土地,租赁面积为6845㎡,具体租赁情况以实物为准。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意向承租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租赁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出租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日照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对交通运输局所属房屋对外有偿使用的批复

日财资〔2025〕39号

批准日期

2025年9月11日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评估机构

山东大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99

评估报告文号

大宇房评字(2025)第329

标的评估值

8.66万元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98万元/三年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该项目土地为工业用地,意向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符合工业用地要求,不得超出土地性质经营,禁止经营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化学品。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项目经营需符合国家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不得从事危险品相关、环境污染及其他任何非法经营活动,项目成交后亦不得转租。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妥善保护项目周边设施、维护周边环境卫生。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费用。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运营三年以上企业。

3、注册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

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60390148551008800142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922日至2026921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转让底价:8.66 万元/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B座8楼

联系人

房经理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