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围观数:| 标的名称 |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 ||
| 项目编号 | LSWZC26084 | 挂牌价格 | 0.3747万元 |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14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5-20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
项目简介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6084 |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 0.3747万元 | 0.3747万元 | 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2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昭阳路337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法人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属废旧资产项目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昭阳路337号 | |||||
标的明细 | 该项目资产整体出让,具体以实物为准。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日照市市级政府公务仓回收资产处置审核表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27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德恒日咨[2025]字第235号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0.3747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3747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其外观、质量、数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做参考,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自行承担拆除及清理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全责,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具体办理资产交接时间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10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6232501700421435 | |||||
保证事项 | 该标的意向方须查看标的后并取得《标的查看证明》后方可报名,意向方须与《标的查看证明》上的名称一致;联系电话:0633-796031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0.05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转让底价 | 0.3747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B座8楼 | ||||
联系人 | 房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
标的图片
- 没有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