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两城土地经营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两城土地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24154 | 挂牌价格 | 94.6594万元 |
标的类别 | 资产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4 00:00:00 |
项目状态 | 交易完成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7-12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4154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两城土地经营权 | 94.6594万元 | 94.6594万元 | 2024年6月24日至 2024年7月12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天阁山路199号蓝海商务中心 | |||||||
机构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两城土地经营权 | ||||||
所在地 | 两城街道安家村一村与泉子沟村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项目 | 面积(亩) | 评估金额(万元) | 挂牌金额(万元) | |||
1 | 安家村一村 | 125.51 | 46.94074 | 46.94074 | ||||
2 | 泉子沟村 | 127.59 | 47.71866 | 47.71866 | ||||
合计 | 253.10 | 94.6594 | 94.6594 | |||||
标的 简介 | 该项目标的整体出租,租期截止至2029 年12 月31 日。土地包含两城街道安家村一村村民委员会土地,面积125.51 亩;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土地,面积127.59 亩。 项目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 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 | ||||||
批准 内容 | 同意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两城土地经营权项目以不低于94.6594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7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94.6594万元 | |||||||
备案单位 | 日照山海田园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4.659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不得对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得人为采挖土石等,须保护现有土地,如出现违建等不符合土地所有权人规定的情况,受让方必须还原土地原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受让方应于成功受让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等;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按蓝产权要求提交材料,详情请见 附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7月12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账号:810200101421020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丁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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