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5108 | 挂牌价格 | 9.81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5-12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05-16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5108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3.27 万元/年 | 9.81 万元/三年 | 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6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第57层 | ||||||||
机构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 | ||||||||
标的明细 | 名称 | 结构 | 层数 | 面积(㎡) | 评估价格 (万元) | 挂牌价格 (万元/三年) | |||
日照外滩(锦华部分)103-01-104 | 钢混 | 1-3 | 385.41 | 3.27 | 9.81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总层为3层,该房屋位于1.2.3层;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年租赁价格10%,受让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2、装修期为1-2个月,装修期内免交纳租金,其它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装修期限定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3.27万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4月21日 | ||||||||
评估结果 | 3.27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9.81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该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对外转租; 2、受让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开设足浴、汤泉等行业;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 5、受让方不得对房屋造成经济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如造成上下左右邻居的损失,受让方也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受让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俗,不得妨碍和侵犯邻居,不得利用该房屋做任何违法行为,受让方如违法,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7、受让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租赁用途、房屋内部结构及设施等;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对房屋及设施造成损坏,受让方应予赔偿。 8、租赁期间受让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受让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租赁区域内、租赁期限内、装修期间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一切高空抛物行为,如发生任何民事、刑事事件均与转让方无关。 9、受让方不得在该房层内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 10、受让方安全规范使用水、电、气,包括承租方使用燃气灶、壁挂炉及给手机、充电宝、电动车等其他用电设备充电导致的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 11、如受让方在该房屋注册有公司,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注册地移出或注销。因逾期未迁出或注销,导致该房屋无法继续租赁,受让方需继续支付逾期房租。逾期后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在此房屋内发生因受让方引起的相关纠纷及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12、其他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交易合同》中为准。 13、该项目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皆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蓝产权要求提交资料。 3、完全行为民事能力人,能对自己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16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账号:60390148551008800084)。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3.27万元/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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