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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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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LSWZC25122 挂牌价格 78.60万元/三年
标的类别 房屋租赁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7-17 10:12:20
项目状态 挂牌公告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7-23
所在地区 所属行业

项目简介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LSWZC25122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78.60万元/三年

2025717

2025723

出租

基本情况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临沂路69号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潍徐路816号

 

租赁面积(㎡)

评估价格

(万元/年)

挂牌价格

(万元/年)

成交后履约金(万元)

食堂楼(1#)

1406

25.60

76.80

2.00

宿舍楼二单元402室(2#)

90.85

0.60

1.80

0.10

合计

1496.85

26.20

78.60

2.1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2、本项目成交后,合同履约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

出租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莒县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对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楼及宿舍楼出租的批复  莒财资〔2025〕8号

批准日期

2025年5月13日

评估备案情况

(如有)

评估机构

天昊(日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430

评估报告文号

天昊日评报字(2025)第3006号

标的评估值

26.20万元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8.60万元/三年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项目成交后不得转租;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日常维护管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不能私自更改房屋用途,从事的各项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负责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

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号标的10万元、2号标的0.2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帐号:60390148551008800090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

延期挂牌至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内

2025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5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1.5分钟

转让底价:26.20万元/年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1号B座8楼

联系人

房经理

联系电话

0633-789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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