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 标的名称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LSWZC26080 | 挂牌价格 | 56.64万元/三年 |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21 00:00:00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05-07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6080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18.88万元/年 | 56.64万元/三年 | 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5月7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振兴路33号 | |||||||
机构类型 | 集体所有制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山东省日照市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面积㎡ | 位置 | 价格 | ||||
1 | 110 | 黄海一路南海滨三路东沿街 | 17.94万元/三年 | |||||
2 | 327.34 | 山东路南与文登路交叉口金海学府沿街 | 38.7万元/三年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 | ||||||
批准内容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所属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不低于56.64万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15日 | |||||||
评估结果 | 18.88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供销合作社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6.64万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交后不得转租;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转让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迁、土地储备、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腾退、责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受让方无条件配合腾退;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1.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足额缴纳至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账号:603901485510088)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B1号楼8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7892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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